生老病死、财产分割,是每个家庭不愿意面对,却必须面对的问题。一旦处理不好,甚至会引发家庭纠纷。为让大家生活中少走弯路,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丁彩燕律师依托法律规则结合司法裁判,梳理解答了遗嘱继承的常见误区,供大家参考。
误区一、立遗嘱一定要亲人都在场,否则不能办理
订立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也没有义务要把遗嘱内容告知继承人,遗嘱的效力与继承人是否知道或接受遗嘱内容无关。
所以,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并不会要求继承人的参与。订立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处分自己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
误区二、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应优先做公证遗嘱
《民法典》对于遗嘱的规定中,除了新增两类遗嘱形式外,另一重要变化就是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原则,取而代之的新规定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也就是说,在民法典实施后,无论我们采用哪种形式订立的遗嘱,效力都是平等的,最终是按订立时间来确定法律效力。
误区三、子女继承遗产,无需理考虑债务
只想享受权利,却不履行义务,这样的情况绝对不会发生在法治社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简而言之就是“要继承,先还债”。
不过也不用过于担心,所涉及的债务,并非无限连带责任,而是有限责任,以继承人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超过部分就不在应偿还之列。当然,如果确实不想涉及到父母生前的债务中,也可以根据以下两点来操作:
直接放弃继承,那么对父母欠下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父母给孩子留下的不属于遗产,而是其他性质的资产,比如保险理赔金、信托受益金等,由于该等资产属于保险受益人或信托受益人的自有资产,所以领取时无需经过继承权确认手续,领取后也无需用于偿还父母生前的债务。
误区四、独生子女一定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很多老人觉得,家中只有一个孩子,未来家中的资产当然归孩子一个人来继承。从子女角度来看,大部分独生子女认为,我是家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的财产未来除了我还能给谁?
其实,这是财产继承中最常见的误区。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分割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而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且每人之间份额均等。因此,当父辈去世,而祖辈依然在世的时候,作为父辈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分到财产的份额。而如果处理不及时,当祖辈去世时,与父辈同辈的姑姑或叔叔又可以作为祖辈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分割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