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正式批准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为1000万元,这一变革标志着律所发展战略的重大升级,为律所的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蓄势而发,探索特色发展路径
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以来,便在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前行。2001年,响应国家政策,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正式更名,此后律所不断发展壮大。历经二十余年的沉淀,中恒信律所汇聚了大量专业素养高、执业精神高尚的法律人才,超7000平米办公场地,两层独立办公区,有执业律师及其他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数百名。
多年来,中恒信律所始终秉持着“相互成就·创造价值·自由体面”的核心价值观,不断革新发展理念和运行模式。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律所充分认识到团队化、专业化以及资源共享的重要性,逐步构建起自身独特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产业链法律服务,助其识别和规避法律风险,保持竞争优势,在客户中享有很高的声望。
谋时而动,毅然吹响改制号角
随着律所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中恒信律所敏锐地察觉到传统管理模式在应对日益复杂的业务和市场需求时逐渐显露出局限性。为了进一步提升律所的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以及专业服务能力,在全面审视自身发展历程和优劣条件,并对全国范围内优秀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进行深入考察分析后,中恒信律所决定发起体制改革。
改制之路并非一帆风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有着严格的条件要求。根据《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20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及“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资产”。为了满足这些条件,中恒信律所积极筹备,一方面进一步增资,为改制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内部晋升和外部引进等方式,不断壮大合伙人队伍。2024年,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吸纳多名优秀律师为律所新晋高级合伙人。截止目前,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已拥有20余名高级合伙人,为改制成功奠定了关键基础。
顺势而为,改制夯实专业根基
2025年,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中恒信律所成功成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这一成就为律所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积极影响。
从抗风险能力角度来看,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下,合伙人对其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所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所中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这极大提升了律所的责任能力,将很大程度上解除合伙人执业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事务所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使律所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市场变化和潜在风险。
在专业化发展方面,该制度有效激活了律所发展潜力,推动律所业务流程、制度规范、运营风险控制等管理体系持续升级。中恒信律所可以凭借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更高标准的规范管理助推自身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道路。同时,律所能够更加精准地把握市场定位,优化队伍结构,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实践证明,律所改制既是规模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通向专业强所之路的实际需要。对于中恒信律所而言,此次改制为其在专业领域的深耕细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其能够以更专业的形象和更优质的服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聚势而强,开启合规建设新篇
中恒信律所此次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全体合伙人的支持与配合,更离不开每一位中恒信人的齐心协力。正是这种团结协作的精神,让中恒信律所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今天的成绩。
展望未来,中恒信律所将以改制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律所管理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内控体系,全面提升律所综合治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律所全体同仁也将勠力同心,不断强化自身的责任心及专业力,提升律所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同时,中恒信律所将为优秀人才的加入搭建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吸引更多有志于法律事业的专业人士,共同为律所的下一次腾飞发展助力。相信在全体中恒信人的共同努力下,中恒信律所必将在法律服务领域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