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渠迪哲律师代理的李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一案,迎来关键节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让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更彰显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的司法理性与温度。而这份圆满结果的背后,离不开渠迪哲律师团队精准的案件研判、灵活的方案调整与扎实的辩护工作。


案件初始,形势堪称严峻。据检察机关查明,2025年6月至8月间,李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零件制造成疑似枪状物,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6支枪状物,其中2支经鉴定为气体动力枪支,枪口比动能分别为5.43J/cm²、35.20J/cm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枪支罪系重罪,一旦指控成立,当事人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加之涉案枪支已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相关证据链条初步形成,不少人认为此案辩护空间极小,胜诉希望渺茫。
危急时刻,李某及家属委托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渠迪哲律师辩护。
首先,渠迪哲律师未被不利证据束缚,迅速全面阅卷、细致梳理卷宗细节,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还原案情。他发现常规辩护思路难以突破,遂决定跳出固有思维,从案件本质及当事人特殊情况切入寻找辩护突破口。
其次,经多轮研判,渠迪哲律师果断调整方案,摒弃“被动应诉”思路,确立“解构案件情节、挖掘从宽事由、契合司法政策”的辩护主线。团队开展细致取证论证:一方面结合鉴定意见,论证涉案枪支杀伤力微弱且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极低;另一方面收集证据证实李某主观恶性小,其行为系法制观念淡薄、不了解枪支界定标准所致,无犯罪故意。
最后,渠迪哲律师敏锐捕捉到当事人个人及家庭特殊情况的辩护价值:收集李某多项严重疾病病历,论证羁押对其病情康复的不利影响;核实其妻子术后需照料、女儿远在国外无法履职的家庭困境,凸显对其从宽处理的人道主义必要性。
在审查起诉阶段,渠迪哲律师结合梳理的全部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逻辑严密、论据充分的书面辩护意见,不仅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更深度契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全面阐述了李军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多项从宽情节,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期间,渠迪哲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充分发表辩护意见,积极推动案件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进展。
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采纳了渠迪哲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李军虽实施了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无需判处刑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涉案手机两部已发还李军,当事人顺利回归家庭,重拾正常生活。
结语:
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渠迪哲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灵活的辩护策略,更体现了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未来,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诚信”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法律之力守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