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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在现实生活中商品房买卖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对商品房进行买卖的时候,就需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有些开发商为了追讨不法利益,会进行一房二买卖的行为,那么一房二卖情况下房屋所有权怎样确定?接下来的内容,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好好分析一下。

 

法律科普 |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一房二卖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出现这类情况房子到底该归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形是其中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对这种情形,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那么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未办理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占有了该房产,也不能对抗已经办理了权属登记的产权人。对于办理了权属登记的产权人而言,其取得了物权,当然对房屋享有占有、收益等物权权能,合同并不能成为占有人对房屋有占有权的法律根据。

 

法律科普 |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第二种情形是几个买卖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那么这种情况下,几个购房人都处于平等的债权人地位,都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客观的现实是房屋仅有一套,不可能每个购房人的要求均可获得支持,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房屋交付给哪一方,应当综合考虑几个因素:

 

  第一、购房人是否已经实际居住,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其中一方居住、使用,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访方实际履行的请求;

 

  第二、购房人是否已经实际付清房款,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实际付清房款,相对应的应当考虑支持其主张;

 

  第三、房屋是否有购房人附加的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该方请求。

 

法律科普 |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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