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不少企业并未正确理解劳务外包的法律性质,在实施劳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用工管理、结算方式不规范,甚至在用工方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直接将原劳务派遣员工转换为劳务外包人员等诸多问题。为使员工、企业双方避免触碰法律条归,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丁磊律师整理了劳务外包情况下劳动关系的法律认定及风险防范,供读者参考。
一、劳务外包的法律关系
在劳务外包中存在双重的法律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受民法的规制;承包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是劳动关系或其他雇佣关系,一般受劳动法的规制;发包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则无直接的法律关系。
二、劳务外包的法律特征
1、劳务外包的标的应为具体的服务内容,而非某个岗位的服务人员,即对“事”不对“人”。比如在劳务外包合同中服务范围可以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保洁、安保、装卸、仓储等服务。
2、发包方不参与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管理。在实施劳务外包过程中,发包方不直接参与对劳务外包人员的实际用工管理,除基于安全生产等特殊情形外,发包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亦不适用于劳务外包人员。
3、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成本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薪酬的支付、社保的缴纳。发包方与承包方建立劳务外包服务关系,发包方仅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支付服务费。
4、外包服务费结算的依据是“工作成果”而非“用工人数”。劳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购买的是承包方产出的“工作成果”,区别于劳务派遣中的“用工人数”。
三、企业劳务外包法律关系界定及风险防范措施
1.谨慎选择承包方,特殊行业需注意承包资质
劳务发包方如果属于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特殊行业的,进行劳务外包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承包人。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门对服务资质有特别要求的,应当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方。
2.规范劳务外包协议的内容
发包方应与承包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务外包协议,明确外包协议各项条款,条款内容应与劳务派遣协议区分开来。避免出现劳务派遣协议特征的条款,如直接规定劳务外包人员须接受发包方的工作安排、考勤管理、绩效考核、遵守发包方的用工管理制度。
3.规范外包费用结算标准及薪酬发放主体
劳务外包的费用应以工作质量和数量等服务内容的完成情况作为结算标准,而非以服务人员的数量和人力成本为标准;发包方不能直接向劳务外包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全部劳动报酬(工资、社保、福利等方面)必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和发放。
4.避免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直接用工管理
发包单位可将工作指令等工作要求,以通知至承包单位指定负责人的方式间接传递给外包服务人员,同时也可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与承包方协商一致转化成承包单位的用工制度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