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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研究 | 刘子曦律师:遭到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中恒信研究 | 刘子曦律师:遭到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然而,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损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破坏家庭的和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201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公权力应对家庭暴力进行干预,并创设了家庭暴力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重要法律制度。该法律实施六年来,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家暴受害人缺少保存和收集证明家暴证据的意识,故使许多家暴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处理和追究,以致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后果。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情况下受害人不知道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也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更不知道收集证据的用处。本期内容,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刘子曦律师,就为大家汇总了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都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

 

  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

 

  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受害人如果曾经到上述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8.受害人的陈述

 

  自己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受害人可以通过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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