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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 | 劳金晶律师:股权转让纠纷的 5 个裁判观点

  由于公司性质和受让人的不同,国家对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相较于其他的法律纠纷而言是比较复杂的,对专业性要求也较高。为让大家对企业股权方面有更多了解,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劳金晶律师结合法律法规及实际办案经验,梳理分析了股权转让纠纷的5个裁判观点,供大家参考。

 

中恒信律师 | 劳金晶律师:股权转让纠纷的 5 个裁判观点

 

  1.“名股实债”的性质区分和效力问题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 3条

 

  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

 

  2.无处分权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03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无权处分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在未经追认的情况下属于效力待定,若被追认则有效,未被追认则无效。

 

  3.股权分期支付转让款中,受让人存在迟延支付或拒付等违约情形,转让人能否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34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4.当事人是否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6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5.如何认定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成就?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562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了合同的约定解除情形,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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