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就原告王某与被告翟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求。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张晓华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凭借精准的专业研判、灵活的策略调整,为当事人成功维权。,彰显了专业律师的核心价值。


案情初现:承揽合同纠纷陷举证困境据悉,王某为翟某承揽工程提供供暖材料及劳务,双方结算后翟某出具欠条承诺分期支付,却仅履行部分义务,剩余款项经多次催告仍未结清。王某自行维权无果,慕名委托张晓华律师代理,寻求法律途径维权。
接手案件后,张晓华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脉络、核查全部证据材料,很快发现案件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一方面,案件涉及款项结算时间跨度较长,部分沟通记录缺失,且被告翟建文经多次联系均拒绝配合,存在恶意避诉倾向。另一方面,当事人此前留存的催款录音本欲作为关键佐证,但该录音未能明确核实通话双方身份信息,按照证据规则,若无法确认合法性与关联性,极有可能不被法院采信。
更关键的是,承揽合同纠纷中,款项构成、履行细节的举证责任分配对原告尤为重要,现有证据虽有欠条支撑,但缺乏完整的履约闭环证据链,一旦被告当庭抗辩,案件胜负难料。诸多难题叠加下,案件一度陷入“证据不足、胜诉乏力”的困境。
面对不利局面,张晓华律师跳出传统思路,果断调整办案策略,聚焦证据体系重构与核心事实夯实。她清楚承揽合同与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适用、举证逻辑差异显著,仅靠欠条主张债权,易因基础法律关系举证不足陷入被动。为此,她重新梳理交易往来,指导当事人补充工程履约间接证据(含材料采购凭证、施工日志片段、项目沟通记录等),逐步搭建起“承揽关系成立—款项结算依据—部分履行事实”的完整证据链。针对催款录音无法采信的问题,她放弃该证据,转而聚焦欠条原件与银行、微信转账明细的关联性,通过比对转账时间、金额与欠条清偿期限,形成有力佐证,弥补了单一证据的不足。
庭审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企图以消极避诉推卸责任。此时庭审焦点集中于原告证据的三性审查,张晓华律师凭借扎实功底与清晰逻辑从容应对质证。她重点论述欠条原件的法律效力,明确其作为双方承揽款项结算凭证的证明力,同时结合银行、微信转账明细,核对已还款项信息,清晰还原被告部分履约、恶意拖欠的事实。针对法院审查要点,她精准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论证诉求合法性,结合《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规定强化被告不利后果,最终成功说服法院采纳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采纳张晓华律师提交的证据链及法律论证,认定双方承揽合同关系成立、被告拖欠款项构成违约,判令被告限期清偿款项并承担相关费用。当事人对张晓华律师深表认可,坦言曾以为证据不足难胜诉,全靠其调整策略、凭专业实力维权。张晓华律师表示,承揽合同纠纷常因事实杂、证据散陷入困境,律师需精通法律、灵活调整思路,从细节中挖掘证据价值。
张晓华律师是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骨干律师,她秉持“以当事人权益为核心”的理念,遇复杂案件能突破固有思维破局。中恒信律所坚守“专业、严谨、务实”宗旨,汇聚资深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法律服务,以法律守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