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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 | 刘剑律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与计算法律实务解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侵权案件类型。此类案件的处理不仅涉及当事人过错的认定,还牵涉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付顺序,以及诸多具体赔偿项目的法定计算标准。由于法律适用层次复杂,当事人往往对“该赔多少”和“由谁先赔”存在认知偏差。对于此种行为,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刘剑律师结合《民法典》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系统梳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归责原则与费用计算规则,供大家参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赔偿顺序

依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赔偿责任遵循法定顺位进行分配。这一顺位设计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同时分散风险。

交强险先行赔付

首先应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赔付不分事故责任比例,在限额内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填补,是法定强制保障的第一顺位。

商业三者险补充赔付

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依据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赔付责任。

侵权人最终兜底

若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或者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这里的侵权人可能是机动车使用人,也可能是有过错的车主。

 

 

损害赔偿项目的法定认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具有极强的法定性。各项费用的认定不仅需要证据支持,还需严格遵循司法解释规定的核算准则,以确保赔偿数额的客观性与合理性。

医疗费根据有效票据认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范围限于实际发生的必要医疗费用,对于康复所必需的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误工费依据收入状况与误工时间认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或相近行业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认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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