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原告蒋某诉被告北京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李军、毛永超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案件关键事实存在复杂性的情况下,精准调整办案思路,最终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的圆满结果。



案件概述
多年借贷引发纠纷 本息清偿成争议
蒋某自2018年起与某公司建立借贷关系,双方多次签订借款合同,并逐年循环结算。2024年,双方签署最新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本金33万元,借期一年,年利率9%,逾期按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合同到期后,某公司未能按期还款,蒋某多次催收无果,遂委托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违约金。
律师介入
梳理多年交易记录 厘清本金真实构成
接受委托后,李军、毛永超律师第一时间对蒋某与某公司多年的资金往来记录、合同文本、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律师发现,案涉《借款合同》中载明的33万元本金,实际包含历年结算后将利息计入本金形成的复利,原始出借本金为25万元,且该笔款项于2020年10月20日一次性转账支付。
面对合同金额与实际出资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律师团队并未简单依据合同文本主张权利,而是深入还原双方交易习惯和资金流转过程,明确本案的真实借贷本金为25万元,并对利息计算方式作出合理解释,为后续诉讼打下扎实基础。
精准破局
突破合同表面记载 还原真实借贷关系
本案的关键难点在于:合同载明的本金与银行转账金额不符,如何向法庭说明这一差异的合理性,成为决定案件走向的核心问题。李军、毛永超律师通过梳理历年合同、利息支付记录及当事人陈述,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还原了双方“逐年结算、利息转本金、重新签约”的交易模式。
在此基础上,律师向法庭提出:案涉合同虽记载本金33万元,但实际原始出借本金为25万元,合同金额系历年利息累计形成,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规定。该观点既尊重了合同的形式效力,又揭示了借贷关系的实质内容,成功引导法庭将审查重点从“合同金额”转向“实际出借金额”。
庭审交锋
逻辑严密论证有力 被告缺席不影响事实查明
庭审中,某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李军律师代表蒋某出庭,围绕借款过程、合同签署、资金流转、利息计算等关键事实,逐一进行清晰陈述和证据展示,逻辑严谨、条理清晰。
面对被告缺席的不利局面,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准备和精准的法律分析,确保法庭能够全面掌握案件真实情况。法院最终采信了蒋某的陈述及相关证据,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某公司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胜诉落地
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请 违约金计算标准合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与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某公司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构成违约。对于合同本金与实际出资金额不一致的问题,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历年结算、利息转本金”的解释,认定实际借款本金为25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蒋某借款本金25万元、利息22500元,并以25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亦由被告承担。
本案的成功代理,充分体现了李军、毛永超律师在处理复杂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专业能力。面对合同金额与出资金额不符的疑难情形,两位律师没有止步于表面证据,而是通过深入梳理多年交易记录,精准还原借贷实质,最终获得法院全面支持。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