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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胜诉 | 宋兰新律师代理的共有房产确权及出资补偿纠纷案二审终审维持原判

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宋兰新律师凭借深厚专业素养,代理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二审案件。面对对方多项程序与实体上诉理由,宋律师精准应对,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案件概述

 

共有房产引发确权与补偿之争

 

案件源于亲属间多年前共同购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主张自己享有完整所有权并要求过户。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共同出资、房屋属共有财产,判令登记方配合过户,取得房屋一方向另一方补偿相应出资。对方不服,提起上诉,主张一审超出诉讼请求、剥夺辩论权、事实认定不清,二审改判风险一度加大。

 

律师介入

 

从被动应诉到系统布局

 

宋兰新律师接受委托后,并未局限于传统权属抗辩,而是全面梳理一审卷宗、庭审笔录和证据材料。她发现,二审核心争议并非单纯“房屋归谁”,而是共有物分割中的折价补偿是否必须以反诉为前提、出资事实是否属于确权基础事实。据此,宋律师迅速调整办案方案,将抗辩重心转向共有物分割附随裁判与基础事实审查,形成新的诉讼思路。

 

精准破局

 

抓住共有物分割附随裁判关键

 

宋律师深入研究民法典共有物分割规则及类案裁判,提出:共有不动产由一方取得、向另一方折价补偿,属于共有物分割的附随内容,无需对方另行反诉;出资主体、出资比例是确权的前提事实,法院有权全面审查。同时,她系统组织第三方收款凭证、通话录音自认、出庭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回应对方关于“用途不明”“事实不清”的质疑。

 

庭审交锋

 

程序与实体双线抗辩

 

庭审中,对方主打“程序违法”,称一审超诉请裁判、剥夺辩论权。宋律师逐项反驳:一审始终围绕出资、权属争议审理,双方充分举证、质证、辩论,辩论权并未被剥夺。实体上,她指出对方否认出资与自认录音、书证相悖,拆分法律关系、要求另案起诉违背一次性解决纠纷原则。针对对方二审提交的新证据,宋律师从时间、用途、关联性三方面质证,法院未予采信。

 

胜诉落地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采纳宋兰新律师意见,认定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在判决房屋过户的同时,判令取得房屋一方返还另一方出资款并无不当。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取得终审胜诉,房屋权属与出资补偿权益得到确认。

 


亲属间房产纠纷往往证据繁杂、情感交织、程序争议多。宋兰新律师以专业素养、缜密思维和丰富庭审经验,及时调整方案,找到关键突破口,最终赢得终审维持。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宋兰新律师,以专业与责任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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