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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胜诉 | 王启胜律师代理企业方获关键胜诉,劳动仲裁裁决驳回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请求

近日,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王启胜律师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取得胜诉结果。面对劳动者提出的工资差额、被迫解除经济补偿等多项请求,王启胜律师凭借扎实的劳动法专业素养、严谨的证据审查能力和清晰的庭审策略,最终推动仲裁委驳回核心请求,仅支持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法定年休假工资,为企业方赢得关键裁决。

案件概述

 

多项请求来势汹汹

 

该案中,某劳动者主张其入职某家居公司后,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剥夺劳动条件并安排调岗,遂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经济补偿、未休年休假工资并开具解除证明。劳动者提交了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微信记录、目标责任状、银行流水、项目群聊、企业微信截图、录音资料等,表面证据链较为完整,企业方一度面临较大压力。

 

律师介入

 

迅速梳理争议焦点

 

接受某家居公司委托后,王启胜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逐项梳理仲裁请求与证据材料。他没有被对方庞大的证据数量牵制,而是迅速锁定核心争点:工资标准究竟如何认定?解除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法定补偿情形?未休年休假主张是否成立?在此基础上,王律师制定“以劳动合同为基础、以证据规则为武器、以举证责任分配为防线”的代理方案,为后续庭审奠定基础。

 

精准破局

 

抓住证据链关键节点

 

针对劳动者主张的高额工资标准,王启胜律师重点审查其提交的目标责任状,发现该文件甲方并非某家居公司,亦无公司签章或追认,无法证明公司认可该标准;结合双方劳动合同、银行支付凭证、工资条等证据,成功将工资标准拉回劳动合同约定。针对“剥夺劳动条件”的主张,王律师指出项目群聊、企业微信截图等电子证据具有易修改特性,且对话人未到庭,真实性无法核实;移出群聊更不能等同于剥夺劳动条件。对于调岗争议,他强调劳动者已拒绝调岗,且无证据显示调岗实际执行,解除补偿缺乏法定前提。

 

庭审交锋

 

以证据规则稳固防线

 

庭审中,王启胜律师围绕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展开质证,对对方电子证据、录音资料等逐项发表意见,并当庭出示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企微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证明公司已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者仍正常提供劳动。面对对方主张,他反复强调“谁主张、谁举证”,指出劳动者未能就欠薪、剥夺劳动条件等事实提供充分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整个庭审节奏清晰,法律依据充分,有效削弱了对方请求的事实基础。

 

胜诉落地

 

核心请求被驳回

 

仲裁委最终采纳了王启胜律师的主要抗辩意见,认定劳动者主张的工资差额证据不足,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缺乏事实依据,均不予支持;对于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仲裁委依法作出处理。这意味着企业方在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核心争议上取得全面胜利,仅承担有限法定义务。裁决结果充分体现了王启胜律师对劳动争议规则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细节的敏锐洞察。

 


本案的胜诉并非偶然,而是王启胜律师深耕劳动争议领域、灵活调整办案思路的结果。从证据审查到庭审对抗,从法律适用到举证责任分配,王启胜律师以专业、严谨、务实的风格,帮助企业在复杂劳动争议中守住合法权益。对于面临类似纠纷的用人单位而言,选择经验丰富、策略清晰的律师,往往能在关键时刻决定案件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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