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民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主要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在征地拆迁问题中,很多被拆迁人在遭遇不公平的拆迁,遇到被征收方违法拆迁的行为时,第一反应就是去信访,这是老百姓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拆迁方上级机关的信任,也证明大家对于自己权益的重视。实际上,信访在现实中还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克服官僚主义,纠正不正之风,但在征地拆迁中,信访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跟大家说一说,拆迁维权,选择信访要谨慎。
一、信访不能直接解决问题
信访局是处理来信来访的部门,只能将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转达给相关部门,而无权直接作出处理。就拿征收相关问题来说,就算信访局接受信访,最终处理机关仍是征收部门,可谓是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
很多被拆迁人走到市级、省级,却辗转几年都没有任何进展,花光了大半生积蓄却还是没有效果,反而导致本可以复议、诉讼的案件超过了诉讼时效,悔之晚矣。
二、信访要选择合法的方式
法律确实赋予了公民信访权,但是信访权必须合理使用,有很大的限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中有很多关于不法信访的处罚规定,被拆迁人不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一不小心就会被认定违法,遭受牢狱之灾,那么这就不是拆迁是否公平的问题了,是自身可能涉嫌违法和犯罪。又或者因为长时间上访而耽误了法定的维权时效,失去了提高补偿的唯一机会。如果只为争一口气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实在是得不偿失。
三、这些问题会导致信访失败
1、没找准职责机关
信访前,首先找出反映问题的本质,属于强拆的要了解由谁强拆,找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关进行上访。如果没找准职责机关,可能会是无效信访。
2、诉求不合理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有些被拆迁人可能出于想要尽快解决问题的迫切心情,夸大事实,或提出明显不合理的诉求,这也会导致信访失败。
3、越级、重复信访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公民针对国家的所有机关部门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的不合法行为,都具有控诉、举报或是监督的权利。但很多信访人发现自己的诉求难以在当地解决后,往往选择越级上访,甚至做出违法行为,其结果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信访是解决维权问题的途径之一,但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委托律师通过行政诉讼,才能更快更好地解决征地拆迁纠纷。即使被拆迁人选择信访,也要事先咨询专业律师,这样才能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