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耕地回报慢、收益低,有些人会偷偷地改变耕地用途,修建非农业设施。而我国《土地管理法》也有明确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非法占用耕地的,很可能涉及违建,不仅要依法拆除,恢复原状,甚至要缴纳罚款,更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遭受刑事处罚。那么,在农用地上建设养殖场属于违建吗?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近日,中恒信收到网友留言,说自己承包了几亩地,建设了一座养殖场,却被行政单位告知养殖场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要求拆除。
其实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畜牧业属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而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条款,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户在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行为,依法并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虽然在耕地上建设养殖场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是,也要注意不能对耕作层造成破坏,不能对土地造成硬化导致不能复耕。同时,生产结束后,也要由经营者进行复耕。
针对这位网友的情况,中恒信律师建议及时对行政单位的通知进行行政复议,如果已经被强拆,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