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行业有一句俗语,叫做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我国法律实行的诉讼时效制度旨在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超过诉讼时效,法律就极难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了。征地拆迁案件也是如此。但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影响,有许多被拆迁人3年,5年甚至10年之后,才可以或者才想到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这种情况下,维权还能成功吗?
在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接触过的案件当事人和代理过的案件中,也是有类似的案件情况存在的。老实讲,征地拆迁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律师对既定事实、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情况进行十分深入的分析,才能判断有没有通过法律进行维权的希望,不能一概而论。因此,中恒信律师也郑重提醒大家,遭遇征地拆迁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尽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另外,被拆迁人一定要明确这四个问题:
一、对普通群众而言,宅基地上房屋、承包地都是自家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绝不容有闪失。无论你是进城求学、务工还是买房安家了,都不可将村里的房和地闲置、遗忘,而是要经常回村看看,拜托熟识可信的亲戚去帮忙照料。
房子都偷拆了还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这首先就是我们自己的权利意识不足。被拆迁人一定要杜绝这种情形,对自己的财产权利要上心,这样所谓的偷拆就不容易得手,我们也就不至于落到若干年后再去主张补偿、赔偿的窘境中。
二、找村委会、拆迁办交涉对方不理?此时就应委托律师介入。征收拆迁中的很多事情,其实并不需要闹到报警、起诉就有可能解决。关键在于被拆迁村民能够给拆迁方在多大程度上施加“法律影响力”,促使其认识到可能将面临的法律责任和负担,从而重启法治轨道上的处置。
若被拆迁人能在初次交涉未果的情形下迅速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发送律师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明确向对方传递出“自己懂法,不是好惹的”这一信号,那么问题未尝需要耗到上法院解决那一步,很可能村委会、拆迁办就主动联系你协商沟通补偿事宜了。
三、及时报警求助是必要的,注意保留证据即可。报警这一动作本身的价值要比结果重要得多。公安机关出警后势必要对村委会、开发商等进行询问,并在调查后给被拆迁人一个书面的答复。被拆迁人只需在律师的指导下做好取证即可,这些由公安调查获得的证据将会在锁定强制拆除行为实施主体上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千万不可将信访作为主要救济渠道,那样只会白白浪费时间。专业律师接手后,将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和村务公开、发送律师函、提起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起诉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要求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等一系列具体操作,尽最大可能依法揭露拆迁方的违法行径,迫使其老老实实回到谈判桌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掉。
有一点被拆迁人一定要树立信心:合法的房屋、土地被偷拆、强占,绝不会分文不补事情就结束。有拆迁则必有补偿,这是最起码的法律原则,在你的个案中绝不会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