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40-0988

新闻资讯
NEWS
首页 > 新闻资讯 > 征地拆迁
400-0400-988
联系电话(节假日无休)
服务时间:9:00-18:00
联系邮箱:zhxlvsuo@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兆泰国际中心C座4层,12层
法律科普 | 如何确认村民有没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

  不管是新农村建设,还是公共发展需要,或者是商品房开发,都会产生大量土地征收行为。行政征收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产生了较多的争议,但是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也是征收案件中比较常见的。我国土地情况比较复杂,不仅涉及土地安置费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资格问题,下面的内容,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如何确认村民有没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

 

法律科普 | 如何确认村民有没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

 

  一、各地存在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

 

  户籍标准:户籍登记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且户籍类型为农业户口的,具有本村农民集体的成员资格。户籍是国家建立的行政管理制度,具有权威性、客观性,通过户籍登记的方式公示较为便捷,户籍迁入迁出有相关的记录可以查询,在大多人角度认为是较为公平、具有可操作性的一项标准。

 

  生活保障标准:考虑被征收人是否实际在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产、生活。在征收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仅使用户籍标准可能过于机械,无法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

 

  履行权利义务标准:被征收人是否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是该标准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要义。在征收过程中,该标准实质考虑的是被征收人是否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上述标准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尤其在城乡一体化、乡统筹税费等制度改革后,单一标准已经不再适合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以做到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趋向于复合标准。

 

法律科普 | 如何确认村民有没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

 

  二、实务中关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

 

  在司法实务中,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生活状况、宅基地(承包土地)使用、户籍情况及被征收人对农村土地的保障需求程度综合判断。

 

  生产生活方面,是否在被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虽不常在该地居住,但该地农村土地仍是被征收人的生活保障的主要来源。户籍方面,是否依法登记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所在地。

 

法律科普 | 如何确认村民有没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

 

  最高院及相关判例也认为,在征收补偿案件当中涉及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时,应多方面考虑,谨慎认定被征收人集体成员资格的丧失,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不仅在形式上审查,也要从实质上判断对没有纳入城镇及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农民,应确认其具有农民集体的成员资格,保证其继续享有对土地的合法权益。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