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张某与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作出裁决,裁定公司向张栋支付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未休年假工资等全部核心诉求款项。这一胜诉结果的背后,离不开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的专业布局与精准施策,在案件初期陷入不利局面时,其通过调整办案思路、挖掘案件关键突破口,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最大化。


案情伊始:多重抗辩陷维权困境张某与某科技公司存在多年劳动关系,因公司长期欠薪,张某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仲裁,主张相关薪资及补偿。案件受理后,该公司以行业下行、经营亏损为由抗辩,称欠薪系客观困难所致,无主观恶意,拒绝支付经济补偿,还对工资核算、张某工作表现提出异议,反诉其工作失职、拖欠培训费用。面对公司提交的财务数据、协议等材料,案件初期维权形势严峻,常规思路难以突破。
张某委托中恒信段建国律师后,段律师未局限于劳动争议案件常规证据梳理,第一时间研判案情、拆解争议焦点。分析公司抗辩后,他精准捕捉到对方“无主观恶意欠薪”的核心逻辑——企图以此规避经济补偿。据此,他果断调整思路,摒弃单纯举证欠薪事实的常规路径,聚焦“客观欠薪事实”与“法律适用要件”的匹配,将重心放在劳动关系解除合法性及补偿标准核算上。
为筑牢案件根基,段律师耗时梳理细节,指导当事人收集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纳税明细等关键证据,逐笔核对拖欠金额,夯实无争议的基础事实。针对公司“经营困难无主观恶意”的抗辩,他深耕《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明确法律对欠薪的认定核心是客观事实,而非用人单位主观意图,为庭审辩论筑牢法律根基。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代理人以经营亏损、薪酬协议、工作失职为由密集抗辩,企图混淆焦点。段建国律师沉着应对,凭扎实功底与充分证据逐一破解。针对公司“无主观恶意”的核心主张,他当庭援引法条,明确客观欠薪即需支付经济补偿,结合公司仍能开展业务、协商薪酬的事实,驳斥其辩解。针对工资争议及失职指控,段律师提交核算明细、纳税证明等证据,指出失职指控无依据且与本案无关,同时精准核算未休年假工资,确保各项诉求均有事实与法律支撑。
最终,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段建国律师的代理意见,经审理查明某科技公司拖欠工资的客观事实成立,张某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对拖欠工资金额、经济补偿标准及未休年假工资予以确认,裁定公司支付全部核心诉求款项,驳回公司不合理抗辩及反诉主张。拿到裁决书后,张某对段建国律师的专业能力表示高度认可,称其在案件困境中找到突破口,切实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