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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 遇到“以租代征”,你该这么做

  在征地拆迁中,由于手续繁琐、财政支出大、容易引发纠纷等等原因,许多征收方选择了另一条路:以租代征。以租代征的形式,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征收行为,但对于被征地的农民来讲,很难分辨清楚到底是真正的租地还是征收方玩的“以租代征”的套路。那么,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讲一讲,遇到“以租代征”,你该这么做。

  一、如何区分是不是“以租代征”

  要区分是不是以租代征,主要看两点。

  其一,是临时占地还是长期占用。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建筑,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如果征收方一租就是几十年,这个时候我们被征收人就要注意了,谨防以租代征陷阱。

  其二,看土地性质是否被改变。用土地是不能改变我们土地性质的,而且国家对于农用地也进行了严格的管理控制,要在农业地上进行建设,是必须办理审批的。因此,如果改变土地性质一定不是租用。

  二、遇到“以租代征”,应该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出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说因为破产兼并等情形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农民朋友可以与征收方进行协商,指出土地租赁合同无效,要求征收方返还土地。如若征收方强行占地拒绝归还,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

  遇到“以租代征”想要维权,就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例如要求政府公开土地使用的相关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必要时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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