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40-0988

案例中心
CASE
首页 > 案例中心 > 劳动争议
400-0400-988
联系电话(节假日无休)
服务时间:9:00-18:00
联系邮箱:zhxlvsuo@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兆泰国际中心C座4层,12层
中恒信胜诉 | 无理由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丁磊律师帮助当事人胜诉获赔补偿金

中恒信胜诉 | 无理由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丁磊律师帮助当事人胜诉获赔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形:劳动者提前30天无理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提前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无正当理由后果是: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被辞退需要开离职证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本案中,杨某于2022年5月23日入职甲公司担任置业顾问,因甲公司称杨某在工作期间存在多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将其辞退。用人单位的做法是无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害了杨某的合法权益,在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丁磊律师的帮助下,杨某胜诉获得赔偿金。

 

中恒信胜诉 | 无理由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丁磊律师帮助当事人胜诉获赔补偿金

中恒信胜诉 | 无理由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丁磊律师帮助当事人胜诉获赔补偿金

中恒信胜诉 | 无理由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丁磊律师帮助当事人胜诉获赔补偿金

 

  仲裁委裁决观点

 

  本委认为,

 

  1.关于未休年假工资。杨某主张其在甲公司工作期间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休假,并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予以证明,故本委对此予以采信。甲公司未提交已安排杨某休年假的证据,故本委对杨某称尚有5天带薪年休假未休的主张予以采信。

 

  2.关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情况。首先,甲公司未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提及的案场规定,现无法核实该规定具体内容,亦无证据证明该规定已对杨某进行了明确告知。

 

  甲公司现主张杨某工作中存在多次违规违纪的行为,但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均未出示原始载体,在无法核实对话人身份、亦无法明确案场规定具体内容、无法判定杨某的行为是否达到可解除劳动合同程度的前提下,现无有利证据证明杨某存在可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最后,录音、《情况说明》中陈述人均为甲公司员工,与该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在缺乏前述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仅以多名员工的证人证言来确认杨某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缺乏合理性和必然性。综上,甲公司主张杨某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不足,本委对杨某称该公司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张予以采信。

 

  3.双方均陈述杨某于2022年5月23日入职甲公司担任置业顾问,正常工作至2023年4月24日,双方于2023年4月24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本委对杨某要求确认双方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4月2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

 

  仲裁委裁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之规定,现裁决如下:

 

  一、确认杨某与甲公司在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至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甲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某佣金提成八万九千八百七十九元;

 

  三、甲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某未休年假工资差额一千九百七十七元零一分;

 

  四、甲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四万七千九百五十五元八角。

扫码咨询